合意论坛>>购房心得>>房价猛涨导致纠纷增多 房地产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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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南山区政府部门推出一批经济适用房分给了南山的一些公务员,前海花园三期即为其中之一。由于当时前海片区的环境配套还相当落后,居住环境比较差,当楼盘开始交付使用后,前海花园三期的很多业主马上转手以高出购买价近一倍的市场价格卖出。而王先生就是其中最早一批转手房的承接者。

  王先生是在2004年3月,通过知名地产中介公司—创X地产联系,购买该房产的,建筑面积为89.9平方米。由于当时房子才刚刚由单位分售给公务员,按照规定必须要等到2008年后才可以上市交易,而买卖双方均有成交的意愿,于是双方采取了补充协议的方式,预约转售了该房产。转让价为人民币38万元。这两年来,前海楼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楼价也一再推高。结果,拥有该房产产权的公务员反悔了。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双方最终对簿公堂。

  南山区人民法院审判认为,前海花园是经济适用房,必须按照深圳的有关转让条例来执行,在该房产没有取得可以自由上市的红本房产证前,双方签署的房屋转让协议无效,原告必须返还王先生前期给付的一切费用,装修费用可以适当鉴定补偿。王先生必须将房产归还给原告,并向原告缴纳自己居住期间的房屋租赁费用。


中介意见

  中原地产三级市场部南山区市场副总监王良英认为,经济适用房原本就不应该上市,某些不良中介为收取佣金而怂恿买卖双方采用预约销售的方式交易,实际上是对买卖双方的不负责。从工作实践看,经济适用房的二手交易发生纠纷的概率是非常高的,所以中原地产在业主没有明确短期内拿到红本房产证的条件(比如说国土局的回执、住宅局的批文等)时,肯定不会做该类生意。

  王良英介绍说,按照国家关于房产交易的相关规定,政府福利房是不能直接上市交易的。那么,想出售该类房产的业主要怎样才能像商品房一样进行交易呢?首先,拥有此类房产的业主须向所在单位补齐差额,并得到单位的盖章证明,允许进入市场交易后,持绿本房产证到国土局申请换红本房产证,国土局会根据绿本房产证和单位证明发一个回执,凭此回执在规定日期内就可以领取红本房产证,完成绿本转换成红本后的福利房就可以像商品房一样上市交易了。


律师解答

  律师认为,首先,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严格限制上市交易的,买卖该类房产,均存在比较大的风险。其次,不管在交易前双方是否私自签订了相关协议,只要没有完成最后的过户手续,从法律角度来说,该协议均可能被裁定为无效合同。如果确实要购买二手经济适用房,那么有三个条件是缺一不可的:买卖双方均有享受经济适用房政策的资格、交易必须获得市住宅局的同意、过户。

发帖时间2006-07-10 17:5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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