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stone_zzf |  | 个人头衔: 房产经纪人 江湖门派: 独立房产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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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评判台
李小姐:收与不收要寻求一个平衡点
收费是应该的,但收多少应该要听证。中国从解放初期到现在,房产也从当初的分配制到了现在的市场化,并且房产的市场化也只在近二十年内,所有的政策实施都是在摸索和磨合当中前进。如果完全不收费,肯定不合理,如果如那些代表所说,仅给一些砖瓦钱也太夸张了,这是一个权衡的过程,说得太早没什么用,我们还是拭目以待吧。
莫言:把模糊明确化就是最大的进步
我觉得事件的真正意义在于把原本模糊的东西明确化,这是最大的进步,无论属于国家还是属于个人,钱得花得明白,至于将来是否存在变数,应该有合理改进的可能性,至少会朝着更合理的方向努力。
曹中铭:要区别对待,不能一刀切
这个问题应该区别对待,土地是国家的,也是全体人民的。对一般的住宅不应收什么土地使用费,而对那些别墅,由于其占用了较多的土地资源,制定相关标准征收一定的费用也是可以的,如此一来也有利于调节贫富差距,一举两得。
姜淼:政策要为人民谋福利
70年的光景,基本已经从上一代过渡到了下一代,就算有第三代也不稀奇,如果祖辈们看到自己多年的努力随着年限的到期化为零,后代们又要开始为房子的事情劳碌,这是什么心情?这样的政策是为民谋福利吗?相信赞同的人少之又少。
鲁小姐:房子大多等不到70年
中国大部分民居的质量基本上等不到70年吧。现在我们回过头去看80年代前的房子,大多已经破旧不堪了。
杨波:也并不是不可思议
70年使用期的问题也没有那么不可思议,因为既然中国已经走过了一个城市土地完全国有化的时期,除非现在将土地私有化,否则设置一个完全可能延续的使用期限作为过渡方案也并无不可。
方先生:太多虑了
大家有点多虑了,目前尚未出台物权法,不要说70年后会是什么样的土地和不动产政策,就算是今年、明年也都说不清楚啊。
陈菁:土地只能出租不能出售
收取费用肯定是正常的。试想,如果拥有长期使用权,这跟把这块土地买下来有何区别,如果一个国家的土地可以通过此途径任意购买,那外籍人士购买能长期使用的土地跟割让土地有什么区别?只不过这个管理要有度,如何收取、收多少,才是我们大家应该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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