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意论坛>>地产沙龙>>新建小区地上停车位不能超过总车数的15%
发表一个新主题 开启一个新投票 回复帖子 您是本帖第 139 个阅读者 刷新本主题
 * 贴子主题:  新建小区地上停车位不能超过总车数的15% 回复帖子 鲜花(0)  飞吻(0)  鸡蛋(0)  砖块(0)   收藏收藏   
该用户目前不在线 ajiao 哇,美女耶天蝎座(10月24日--11月21日)
个人头衔: 本世纪淑女!
  

威望: 0
级别: 高级天王 [荣誉]
魅力: 5942
经验: 8453
现金: 7550
发帖数: 864
注册时间: 2007-03-20
 消息 查看 搜索 好友 复制 引用


  《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9月1日施行

  昨日获悉,《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将于9月1日起在天津市施行,该标准对居住区所需的文化、医疗、菜市场、停车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均做出了明确规定。9月1日之后,新开工的居民区和新进行改扩建的居民区将按照该标准进行建设。

  据介绍,为科学配置本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资源,有效地利用土地,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天津市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定额指标》进行全面修订,并更名为《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经市建委组织专家审定,批准《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为本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自2008年9月1日起在本市施行,原《天津市新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定额指标》同时废止。

  据相关人员介绍,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是解决小区居民日常生活活动的基本要求,完善而适宜的社会服务设施是小区稳定的物质基础。《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对文化、医疗、餐饮、娱乐、菜市场、中小学、托儿所等居民区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均作出了详细规定,这将更好地服务于社区居民。

  “配置标准中要求新建和改扩建的居民区要合理设定车位,小区内地面停放车辆的数量不能超过小区总车数的15%,其余车辆全部转入地下停车场或停车楼内。这样便解决了小区停车难的问题,为社区留出更多的公共活动场所。”

  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经全面修订,《天津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更加人性化。



-----------------------------------------------------------------
有望得到的要努力,无望得到的不介意!
发帖时间2008-08-06 11:41:07
 IPIP: 已设置保密楼主    
1页 0条记录 当前第1
主题:  新建小区地上停车位不能超过总车数的15%
论坛地址:
加入表情
点击表情图即可加入。
[更多]
当前用户:
用户名: 密码:
上传附件或图片
  • 主题帖最大允许 500KB
  • 回复帖最大允许 500KB
  • HTML 标签: 可用
  • LyBBS 标签可用
  • 贴图标签  : 允许
  • 字体标签  : 允许
  • Flash标签 : 允许
  • Media标签 : 允许
  • 背景音乐  : 禁止
  • 表情符转换允许
    自动替换文本中的合法URL?

  •     


    中文版权所有: 合意网 Copyright 2002-2007
    本论坛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与 合意论坛 立场无关;
    Processed in 10 ms